2017年端午节假期旅游服务消费警示

来源: 吉林省旅游监察 | 时间:2017-09-05

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发布

2017年5月22日

 

端午节假期即将来临,为了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保证旅游者文明出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警惕不合理低价团,避免购物陷阱。报名出行时,注意以下提示:

一、选择好旅行社

出游选择合法的旅行社。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不仅可以放心明白消费,还可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查看旅行社资质、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以及证照的有效期。

二、签订好旅游合同

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特别是吃、住、行的标准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

三、防止陷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

旅游费用构成通常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景点门票、导服费、旅行社利润等。旅游费用低于成本价,旅行社就会以诱导强迫购物、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亏损,旅游者不要贪图小便宜,防止陷入“不合理低价游”的陷阱。

四、旅游购物要慎重

旅游购物是旅游活动的内容之一,旅游者因购物上当受骗事件时有发生,旅游者购物一定要慎重:一是多比价格。购物前多走多看,货比三家;二是购买高档商品要做好功课,了解拟购商品的价位、款式、成色和计量方法,才能买到物有所值商品;三是核查单据。付款前,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做出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四是检查商品,确保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特别注意提货时防止货品掉包。

五、注意旅游安全,增强保险意识

参团旅游时,最好为自己选择购买旅游意外险。购买保险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旅游行程合理选择,购买后应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因为旅行社责任险并不包揽一切,旅行社并不负责赔偿因游客自身责任发生的事故赔偿。

六、倡导文明出游,理性消费

在出游时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杜绝不文明行为。在旅游地购买纪念品,应该具有“一分价钱一分货”的观念,进行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在境外购物尤其应该谨慎,尽量不购买金额较高的珠宝首饰、电器、名贵药材等。购物时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较大商场,并索要购物凭证。

七、依法理性维权

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旅游者不可采取过激行动,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当发生纠纷时:一是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二是注意搜集证据。三是完成行程后,及时向消费者协会和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提起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全国统一旅游投诉举报电话:12301。

    

 

               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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