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要素保障为乡村旅游健康发展护航

来源: 江苏旅游培训 | 时间:201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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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意见》在整合资金资源、强化要素保障方面,明确了四方面内容,即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对乡村旅游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强用地保障,各地应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安排;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扶持乡村旅游龙头企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乡村旅游纳入各级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县、乡镇党政领导发展乡村旅游的专题培训。


对此,中国旅游研究院产业所副研究员吴丽云认为,强化要素保障的相关内容是针对当前制约乡村旅游发展的根本性因素提出的,属于对症下药,有利于真正解决制约乡村旅游快速、优质发展的问题,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并借助乡村旅游带动作用,实现农民增收,贫困户脱贫。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教授李柏文认为,强化乡村旅游要素保障对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长期以来,资金、土地、人才、知识等要素发展不足、不充分,是制约我国乡村地区发展的主要原因,城乡要素对流机制未形成。此次《意见》针对瓶颈问题,重在补短板。乡村旅游将成为生产要素集聚流动的平台,将成为乡村振兴的先导产业,形成一种重要的城乡要素交换与流动机制,从而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产业动力。”


“资金、土地、人力是任何经济活动的核心要素,对于乡村旅游尤其如此。”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冯凌分析,乡村旅游资源分布相对零散,需要较大的投资进行整合和提升开发,需要一定的土地利用弹性指标配套服务设施,需要一批有情怀、有能力、有经验的投资人进行示范性开发,带动当地百姓不断提高建设经营和管理服务水平。


面对现存难点,吴丽云认为,一方面是土地使用中的规划衔接,“多规合一”并未在各地有效实现,乡村旅游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如何实现有效对接还有一定难度;另一方面是金融支持,乡村旅游发展中很多贷款规模小,盈利存在不确定性,与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存在冲突。



为更好地落实《意见》,冯凌建议,一是多部门合作,切实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资金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倾斜,在农林、水利、交通等设施建设中预置旅游服务功能;政府性金融部门如各地农行、农商行、信用社要有针对性地设计农民能贷、好贷的金融产品。二是地方要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规划和计划,允许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农业设施配套用地、“四荒地”和农民自有宅基地建设乡村旅游项目。三是开展旅游培训送教下乡活动,号召旅游院校、规划机构、民间组织和热心的专业人士下乡,为基层旅游部门和乡村旅游从业者送教上门。


李柏文认为,在财政投入方面如果能形成立法,引导效果将非常明显。土地利用方面,要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倡导就地城镇化、适度城镇化,要去地产化和城市化;金融方面,要激发乡村旅游消费,提高旅游投资回报率;人才培养方面,要合理引进管理、运营、技术、市场等方面短缺人才,可借鉴深圳大鹏区开办社区旅游学校的经验,形成乡村旅游的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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