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布今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抽取60家旅行社 检查“低价游”等不正当行为

来源: 沈阳市旅游委员会 | 时间:2018-04-08

日前,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公告》,提出54项省(中)直2018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汇总表。省旅发委将从1423家旅行社名录库中按4.2%比例随机抽取60家。

省旅发委将从1423家旅行社名录库中按4.2%比例随机抽取60家,检查内容为旅行社经营行为。

检查依据包括,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主任记者 唐心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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