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旅游委多措并举 保障清明假期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来源: 沈阳市旅游委员会 | 时间:2018-04-05

为了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假日旅游工作,市旅游委在节假日前积极作为,多措并举,确保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为广大游客出行提供保障。

一是开展市场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加大旅游市场检查力度,严查旅行社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合理低价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降低旅游服务质量的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旅游环境良好。

二是排查旅游经营行为隐患。为有效防范旅游市场风险,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旅游业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合法利益,市旅游委组织各区、县(市)旅游局,旅行社开展旅游经营行为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开展旅游包车安全整治行动,整治旅行社与微信群主合作开展旅行社业务经营行为,以及整治“不合理低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召开行业安全大会。市旅游委组织各区、县(市)旅游局,全市旅游企业召开2018年度旅游安全工作会议。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健全旅游安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

四是加强“三城联创”宣传工作。市旅游委组织各区、县(市)旅游局,全市旅游企业开展“三城联创”宣传工作,完善禁烟标识和吸烟劝阻措施设置,规范“三城联创”标语口号,组织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健康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新一轮振兴发展中打头阵当先锋、当好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是发布出行提示。市旅旅游委发布旅游温馨提示,提醒广大市民游客清明期间选择旅行社出行,在报名时要查看旅行社一证一照经营资质,区分国内社、出境社及有台湾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要选择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签订旅游合同及行程单;警惕低价旅游陷阱,谨慎参与微信群、QQ群、老年协会、保健会员、户外运动俱乐部等非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如旅行社在行程中有与旅游合同约定不符的行为,请游客保留好相关影像资料,便于行程结束后投诉维权。全国旅游投诉电话:12301。

六是文明宣传引导。进一步强化文明出游意识,大力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和行为习惯,并就如何提防旅游低价陷阱、关注文明旅游与旅游安全,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与合理维权等进行宣传。

清明节假日期间,市旅游委将继续对旅游市场开展巡查;坚持24小时电话值班,确保维权渠道畅通;旅游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加强文明旅游引导及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优质、文明、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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